Q&A

 
什麼是momo點點賺計劃呢?
 

momo購物網在2012年業績已突破百億,在慶祝業績達陣的同時,我們更希望可以跟所有的會員朋友們一起分享這個喜悅!

因此只要來momo購物網血拚,或透過分享的方式將商品或是活動訊息推薦出去,當您的朋友購買成交後,您就能獲得0.3%~2%的回饋金。

無論透過連結傳遞,文章分享或是放上廣告推薦,只要網友點了並成交後,您就能賺到回饋金喔!

若您還沒加入momo點點賺,請先註冊成為momo購物網客戶,若已加入完成,可參考下列資訊:

 
momo點點賺請款流程
 
1.個人戶
    • 何時請款:

    回饋金額累績達1000元以上方可請款,請款時間為每月10號前進行線上請款,若單次請款超過86,001元,將代扣5%所得稅。

    • 請款流程:

    登入點點賺後,請選擇[成效查詢->我要請款],進入請款作業。第一次請款,請附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影本郵寄回: (114)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96號4樓 momo點點賺小組 收

    • • 本國人(有身份證字號):若單次請款超過27,470,將代扣2.11%補充保費稅額;若單次請款超過86,001元,除補
      充保費稅額外還會額外代扣5%所得稅。
    • •  外籍人士(無身份證字號):需扣繳20%境外所得稅。如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以上者(以
      護照出入境資料計算為準),適用本國人稅率。
      外籍人士請款試算如下:
      • ▗ 公式:請款金額 – 代扣境外稅 – 手續費 = 實領金額。
      • ▗ 例如請款金額為$1,000,實領為$800元。
         代扣境外稅 = $1,000 x 20% = $200

    以上稅額規範依照主管機關規定調整。

2.公司戶
  • • 回饋金額累積達1000元以上方可請款,登入點點賺後,請選擇成效查詢,我要請款,進入請款作業。 完成請款後請開立日期為當月10號之前之三聯式發票,(逾期已逾財務申請結款流程,請開立下月發票),請款將扣除30元匯款手續費。
    • • 買受人: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統一編號:27365925
    • • 開立項目名稱:銷售佣金 ( 5%的營業稅稅金為內含,即您的請款金額就是您的發票金額)。
    • • 發票郵寄回: (114)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96號4樓 momo點點賺小組 收 ,當月15日前收到發票, 隔月25日撥款完成(遇假日順延),超過15日後收到,則延至下期申請。第一次請款請附上營登、存摺影本及廠商資料表(自行下載)
  • • 如何收款: 若請款流程無誤,且已提供過資料並經momo點點賺小組核對後無誤,則將於次月25日匯款至指定銀行帳戶。
 
如何推薦商品?
 
1.快速推薦

您可以使用momo點點賺首頁快速推薦的功能,快速貼上momo購物網欲推薦給朋友的商品網址,再按轉換網址後,即可轉換成您的推薦網址,立即分享出去後,如有人購買成交,您就能獲得回饋金!

2.使用推薦清單推薦商品

若您一旦加入momo點點賺會員,當您再登入momo購物網,即所有的商品在商品頁下方都會有我要推薦及加入推薦清單功能,因此當您在momo購物網血拚的同時,也可以同時與您的好朋友分享好康商品。

  • 我要推薦

    按此功能,會立即將商品網址轉換為推薦網址,您可立即分享給您的朋友。

  • 加入推薦清單

    商品一旦按加入推薦清單後,即會儲存在momo點點賺推薦清單內,您可透過momo點點賺推薦清單的功能,勾選此次要推薦的商品,製作版型,再分享推薦給您的朋友。



 
廣告類別說明
 

momo點點賺在廣告挑選功能裡,提供不同的廣告版型,若您欲刊登該則廣告,請點選「我要刊登」按鍵,將呈現實際的廣告與HTMLcode供您預覽與複製,輪播廣告內的商品或活動,會隨著momo購物網的內容而改變。

 
推薦獎金表
 

當您開始推薦商品也獲得訂單後,回饋金的給予為該訂單完成後+30天(即過鑑賞期),才認列此訂單成交銷售無誤,給予回饋金。

(訂單完成後+30天是避免可能重覆購買、取消訂單、付款失敗或是商品有退換貨而造成訂單無效的可能性)

說明:

  • 1. 使用「momo卡」或「momo購物網紅利金」為付款方式的話不適用點點賺回饋。
  • 2. 其他商品指3C家電、電子票券、王品集團品牌、Apple品牌及中古車以外。其他付款方式包含(ATM、信用卡一次付清、貨到付款、ibon付款、全家FamiPort)。
  • 3. 若推薦品牌館、型男館或電視購物館分類中的商品,回饋獎金比例依系統計算為主。
  • 4. 回饋獎金依據「商品類別」及「付款方式」之不同而有所差異,若有調整以momo點點賺網站公佈最新資訊及實際回饋金額為準。
  • 5. 配合財務請款作業流程,每個月每人僅限請款一次。
  • 6. 若購買商品為組合性商品(EX:加價購商品,買一送一商品或特別活動的組合性A+B商品)不列入回饋範圍,組合性商品及多入組商品獎金計算方式以實際回饋獎金為準。
  • 7. 若回饋金額有小數點,將無條件捨去,EX:回饋金105.7,則回饋105元
  • 8. 推薦者後台查詢回饋金額若有減少,應屬被推薦者(購買者)消退商品
 
推薦規範
 

推薦規範:

  • 1. 點點賺的目的希望會員朋友分享推薦商品,故推薦連結為momo購物網首頁則不計算分潤獎金 ex:www.momoshop.com.tw、m.momoshop.com.tw,需推薦商品頁、分類頁、活動頁才能計算獎金喔。
  • 2. 以購買廣告方式(例如:關鍵字、聯播網等…)或購買momo品牌相關關鍵字(例如:momo、momo購物網、momoshop)來推廣點點賺連結,皆無法列入回饋金計算,不予撥款。
  • 3. momo購物網APP結帳之訂單不適用點點賺推薦獎金計算。
  • 4. 利用返利方式推廣不適用點點賺推薦獎金計算。
  • 5. 購買momo紅利金不適用點點賺推薦獎金計算。
  • 6. 會員自推自買行為(如:A會員用A會員之推薦連結進行購買)以及富邦媒體科技員工不適用點點賺獎金回饋計畫。
  • 7. 未滿15歲會員不適用點點賺獎金回饋計畫,15歲-20歲會員需請法定代理人填妥此同意書後方得請款。
 
成效查詢功能
 

當您推薦朋友購買商品後,約可以24小時後,即可利用成效查詢功能訂單管理查詢到訂單及銷售明細。



您可選擇想查詢的日期區間,點選[查詢]按鍵,即可瀏覽該日期區間內您的訂單明細。

  • • 訂購日期

    訂單日報代表被推薦人從您的推薦訊息連結至momo購物網所下的訂單紀錄,但尚未實際完成交易。 此記錄僅為有訂單產生之參考,此訂單可能因客戶 「取消訂單、退貨」而無法完成交易。

  • • 銷售日期

    銷售日期以「消費者以訂單日期+30日」為計算基礎,為實際成交之銷售記錄,報酬為您因該商品銷售成功後實際可獲得之金額。如未顯示銷售數量,銷售金額及銷售日期欄位之訂單可能為「未付款完成,已取消訂單或退貨」之訂單;若銷售金額為0或未顯示報酬之訂單,可能因消費者使用折價券折抵,因此無法獲得報酬。

 
違規處理辦法
 

momo點點賺,訂有違規的推薦行為包括下列:

  • 1.以自動化、欺瞞之惡意手法,在瀏覽者尚未點擊廣告或產品連結,植入momo點點賺推薦代碼等
  • 2.被人舉報以惡意Spam方式,作為推廣商品手法
  • 3.於各大拍賣賣場將momo購物網圖文做為拍賣用途
  • 4.從事任何導致 momo購物網風評降低或其它會詆毀或貶低商譽和信譽的活動或業
  • 5.嚴重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與專利權詐欺、資料造假、蓄意破壞及擅自使用大聯盟網站軟體專利與會員資料和商品圖
  • 6.會員網頁內容有任何故意誇大、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徵

    停權期間,違規帳號使用momo點點賺功能限制:

    • • 無法登入momo點點賺。
    • • 已刊登的廣告及網址連回購物中心將不計入推薦訂單。
    • • 停權期間內,前期報酬金額將不會累積。
  • 7.一經發現有推薦違規行為,該帳戶累積之獎金將無法請款。
 
其它常見FAQ
 

消費者經由您推薦的網址,無論透過blog、FB粉絲團,email,只要連結進入momo購物網後,該名消費者在24小時內所產生的任何購買行為,皆會列入推薦獎金計算,若使用折價券則此筆訂單會扣除折價券金額後回饋。以下狀況可能會造成推薦不成功,無法列入回饋金計算:

  • 1.朋友點擊推薦連結後,超過24小時購買。
  • 2.更換瀏覽器,購買紀錄無法追蹤 (例如:使用ie點選連結,但使用firefox下單)。
  • 3.關閉cookie功能或於24小時內手動清除cookie也會失效。
  • 4.24小時內若點選不同推薦連結,則會記錄為最後點選的推薦/廣告連結。
    Ex:
    狀況一:帥哥點了A會員的推薦連結,又點了B會員的推薦連結,最後結帳→帥哥訂單的推薦者歸為B會員
    狀況二:帥哥點了A會員的推薦連結,又點了momo的關鍵字廣告,最後結帳→帥哥訂單的推薦者歸為關鍵字廣告
  • 5.請參照商品推薦流程操作,如因個人操作因素導致商品未推薦成功,恕系統無法重新記錄補發,建議可在商品成交後24小時內至系統查詢。
  • 6.成立之訂單若一經消退,則不列入分潤金額計算。
  • 7.大量訂購商品之優惠價已為最低價格,恕無法與點點賺回饋活動並行。
  • 8.除非系統故障因素導致推薦之點點賺訂單未成立,推薦者須按照商品推薦流程操作,如因個人操作因素導致商品未推薦成功或cookie推薦者成為他人,恕系統無法重新記錄補發
  • 9.點點賺計劃由本公司主辦,主辦單位保留對活動網站、活動規則、請款審核等的修改權利,修改後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