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雲端發票捐贈登記活動_0929-1013 - momo購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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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詳情 X 關閉

■ 活動說明

  1. 9.29-10.13期間單筆消費滿$100以上即可登記,如該登記訂單有完成雲端捐贈發票,經系統確認符合資格即可獲得mo幣,共1000名。
  2. 活動採登記制,並非登記即保證獲得回饋,需同時符合『符合消費門檻+完成登記+捐贈雲端發票』且依登記時間排序,前1000名方可獲得回饋,額滿為止。
  3. 限商品消費訂單才可計入資格,發紅包/紅利金等購買金額因不符合認列範圍,將排除不計。
  4. 訂單完成後五分鐘可於本頁面進行登記,期間每人每日限登記一次。
  5. 當日訂單限當日登記,退貨、取消訂單或無完成捐贈發票者將取消贈獎資格。
  6. 活動結束後將於10/24(五)前公告得獎名單,於11/5(三)前歸戶mo幣。
  7. 限於【momo購物網/momo購物網App】消費方可參加,於momo購物台App/momo摩天商城/momo電視購物/momo型錄之消費恕無法參加。
  8. 登記成功僅表示參與本次活動意願,回饋資格仍應依活動辦法為之,若不符合相關活動資格將不給予回饋。
  9. 凡以不正當途徑參與活動者(包含但不限於未依活動辦法或影響活動公平公正等) ,momo購物網得保有拒絕其參與一切活動之權利。

■ momo幣使用規則

  1. momo幣視同現金使用,1momo幣=1元;折抵時會從最早失效的momo幣開始折抵,不另再開發票。
  2. 不同優惠活動回饋之momo幣皆有使用效期,有效期間屆滿,尚未使用的momo幣將於到期日23:59:59自動失效,不另行通知。
  3. 若遇訂單取消或是退貨/退款程序完成後,該筆訂單折抵的momo幣,將會自動返還至您的帳戶,但效期不另再遞延。
  4. momo幣無法移轉他人使用,及支付紅利金商品。

■ 注意事項

  1. 參加者參加活動後不表示即符合回饋資格,須訂單無付款失敗、取消、退貨(包含部分退貨導致消費金額或信用卡重新授權時間變更),或其它訂單失效等交易之情事方列入計算,若有前述事項將視為不符合回饋資格,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發卡銀行有權依照詳情說明之內容排除資格不符之用戶。
  2. momo購物網公佈中獎名單後,請依規定完成兌獎流程,以利贈品寄送,逾期兌獎恕不補發贈品。
  3. 中獎者需在收到中獎通知書指定時間內以掛號將中獎人資料寄回活動小組,若於期限內無法取得或資料不全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
  4. 若遇贈品缺貨,將延後出貨或以等值商品替代,並不得替換現金或其他商品。
  5.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momo購物網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
  6. 參加者須遵守momo購物網的服務條款、使用規範及其他交易有關之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喪失得獎資格。
  7. 參加者須同意接受momo購物網隱私權保護政策;參加者同意momo購物網於辦理本活動得獎聯絡事宜、活動分析或其他活動網頁上所聲明之方式及特定目的範 圍內,得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者所填寫之個人資料;參加者並同意momo購物網得委託協力廠商負責執行前述各項事務,該廠商得於必要範圍內使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除本活動辦法另有規定外,momo購物網關於參加者個人資料之使用及參加者之權益悉依momo購物網隱私權保護政策之規範。
  8. 參加者須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momo購物網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momo購物網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momo購物網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9. 參加者若因會員資料填寫不完整者,或活動後變更資料(如姓名、手機、地址等),或手機收訊不良、電信業者遺漏訊息或阻擋企業簡訊、APP關閉推播通知等情況,導致無法收到商品或簡訊,或收到簡訊後未保留簡訊者、信件無人領取被退件等,恕不補發。
  10. 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momo購物網及相關之母公司、子公司、關係企業、員工、及代理商不負任何責任。
  11.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momo購物網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momo購物網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2. momo購物網保留審核成功資格之權利,經認定為重覆Email、重覆手機號碼,或是無效Email、假帳號或非本人身分證等情形,將取消活動資格。
  13. momo購物網公佈中獎名單後,將以簡訊、Email通知需兌獎之得獎者,得獎者請在收到中獎通知書指定時間內以掛號將中獎人資料寄回活動小組,若於期限內無法取得或資料不全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
  14. 本活動畫面可能因網路或裝置延遲,或同時多人同時參加等因素,參加者不得以頁面顯示做為爭議。
  15. 本活動獎項以公布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momo購物網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16. 本活動如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momo購物網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7.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得獎之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須納入個人年度所得,並由「momo購物網」開立扣繳憑單;超過新台幣20,010元者,得獎者須於領獎時先繳納10%之機會中獎所得稅金(若得獎者為外國人,或居留台灣期間未達183日以上之大陸地區人民者,須於領獎同時扣繳20%之機會中獎所得稅金)始得以領獎。為辦理扣繳憑單開立事宜及確認得獎者之身份,須請得獎者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護照影本、在台居留證影本或其他可證明得獎者身份之文件影本。(稅務扣繳相關法規規定請參照財政部網站)
  18. 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報名時所登錄資料不符(或利用momo購物網會員帳號參加活動時,與會員登錄資料不符),momo購物網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momo購物網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19. 得獎者之指定收件地址僅限台灣本島地區且不可為郵政信箱,本活動之獎項一經momo購物網寄出後,若於運送途中或運送至得獎者指定收件地址後發生遺失、冒領或被竊等喪失占有之情形,概由得獎者自行負責,momo購物網或贊助廠商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且得獎者須同意momo購物網及相關之母公司、子公司、關係企業、員工、及代理商對所有因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包含且不限於獎品本身之後續保固責任。
  20. 活動承辦單位人員不具本活動抽獎資格。
  21. 活動係由本公司主辦,蘋果公司(Apple Inc.)並非活動贊助商,亦未以任何形式參與本活動。
  22. momo購物網保留30天活動記錄,活動相關問題請於活動保留時間內聯絡momo客服專線4128-200
  23. 活動開始及結束時間,依官方伺服器時間為主,參加者不得以自身使用的裝置、電腦或手機等時間作為爭議